很多藝人、名人和宗教領袖都在宣揚和推廣器官捐贈,媒體也經常以正面來報導相關的新聞,讚揚捐贈器官者是大愛精神、遺愛人間,怎麼還會有Yes or No 的問題?

  很多事情都有正反兩面,器官捐贈除了所謂的大愛精神、遺愛人間之外,其實也有不少負面作用(例如被捐贈者性情大變…等),但本文並非要探討那些負面作用,旨在想提醒大家,在你(或為你的親人)簽下捐贈器官意願書之前得先確定一件事,有一天當器捐人員在你或你的親人身上大動干戈、又挖又割的時候,你或你的親人是真的死了!

  死,難道還有真死假死嗎?過去,醫學告訴我們,死是永久性心跳停止、呼吸停止,後來又告訴我們,腦死(腦幹死亡)就算死,那未來呢?死是人生何等大事,死的判定竟然可以如此隨時代而改,隨著器官移植的需求而改,不覺得既荒謬又不負責任嗎?!

  死是生命層次的議題,除了顯微鏡底下看得到的物質性元素(肉體)之外,還牽涉到非物質性的靈性元素(一般人說的靈魂),而這正是唯物觀的西方醫(科)學所不(願)相信、不(願)承認者,在少了這一生命的主要元素的基礎下所做的死亡判定豈不偏頗而且危險!


  事例一:一位年輕女孩車禍身亡,父親也本著遺愛人間的精神替她作了捐贈器官的決定,就在醫生進行器官摘除時女孩的眼睛卻淚流不止…,這是多年前高雄醫學院內部期刊上的一篇文章裡提到的事例。

  事例二:一位中年男子跟一位知名的慧律法師哭訴,大罵自己不孝;原來,他想幫自己的先父(事隔多年已不記得是父親還是母親)撿骨重整墳墓,就在墳墓挖開,棺木打開時大吃一驚,父(母)親的遺體竟然是俯臥的狀態…。

  事例三:一位重症昏迷的病患,靈魂離開了肉體飄泊在病房的天花板上,看到正在病床邊照顧著自己的老婆,可能是累了,以手撐著頭閉目休息,偶然間,手上拿的一條手巾不自覺掉了,就掉落在病床上先生的臉上,詎料,此時天花板上先生的靈魂突然感到臉部一陣劇痛,瞬間回到自己肉體上…。

  其實這世上類似的事例太多了,以上三例只是冰山的一角罷了,但也已說明了:


  一、被醫生判定死亡的人未必真的死了,套用前監察院長陳履安先生的話:還沒「死透」!陳履安先生曾親自訪視醫院的太平間,根據管理員方面的證實、再從屍體本身和四肢所呈現的蜷曲狀態看來,在冰凍庫裡的亡者,確實有人是進了冰凍庫裡才被「凍死」的…。

  有人說,這種現象就跟第一個事例一樣,「可能」只是一種生理的、神經的反應而已,但就如陳履安先生所說,您願意讓自己或自己的親人有這樣的「生理、神經反應」嗎?

  二、有些人因緣特殊,死(昏迷、腦死)只是個短暫的現象而已,隨時又會活(甦醒)過來。筆者也聽過已故的蔣緯國將軍提到,他在手術昏迷過程中看到了自己的父親陪同國父孫中山先生來到病榻邊探視自己,一段交談過後,國父跟他說:「孩子,你的任務還未了,回去吧!」隨後他果真甦醒了過來。

  三、就如有些宗教所說,除少數人之外,一般人死了靈魂並沒有馬上離開肉體;或因特殊原因(例如禪修),靈魂只是暫時離開了肉體,和肉體間的因緣連結還在,此時肉體上的一切冷熱酸痛等,靈魂不但仍有知覺而且還比活著時更加敏銳!凡是有在禪修並曾入深定中的人都有這種體驗,所以才會有一句話說:寧動千江水,勿擾道人心。


  綜上所述,試想:當醫生要在人的身上「動刀動槍」之前都還要施打麻醉,而死後捐贈器官者,未必真的死,但因為已被判定為死了,自然不會有任何的麻醉措施,直接就開腸剖肚,摘除器官…,這不就是世上最慘酷的極刑嗎?就算要做麻醉好了,如果一條手巾掉落在臉上都能感到劇痛,那做麻醉的過程又會是如何呢?

  人終究要死的,如果你是個等待器捐者,這次果真獲得別人捐贈的器官暫時延續了生命,那下次呢?而如果這生命的短暫延續是那位捐贈者遭受慘酷極刑換來的,你願意嗎?

  如果你是個勸募別人器捐者,你可以不相信上述的現象和事理,但當你在勸募別人器捐時卻不能略而不說,就像金融理專在推產品時一樣,在強調績效的同時也要將潛在的風險充份告知。

  如果你是正準備或已簽署器捐認同卡者,再一次提醒,你得先能確定,有一天當器捐人員在你身上又切又挖又割的時候,你是真的死了!

  最重要的是,對於死後捐贈器官,不管你自己的選擇是Yes 或 No,請切勿擅自為你的親人──說Yes!

arrow
arrow
    文章標籤
    腦死 器官捐贈
    全站熱搜

    法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